隨著政府積極推動電動車的普及,電動車在香港的市佔率持續上升。截至2024年11月,電動私家車已占整體私家車總數約17%,新登記電動私家車的比例更高達約70%。然而,伴隨電動車普及而來的,是消費者對充電服務日益增長的不滿。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的報告,去年共收到179宗關於電動車的投訴,比前年的122宗明顯增加,顯示出市場潛在問題的嚴重性。
投訴中最引發爭議的個案之一是梁小姐在某購物商場的充電體驗。梁小姐駕駛電動車到場後,透過下載的应用程式並綁定了她的信用卡來支付充電費用。她選擇的充電服務為一小時,充電開始於2時17分,並在3時57分駛離。按照應用程式的顯示,梁小姐的充電費用共計166.2元,其中包括了16.2元的一小時充電費,但她被收取了高達150元的閒置費,因為系統記錄她閒置的時間達40分鐘,按照每分鐘5元的標準計算。然而,梁小姐指控該充電站並未在現場張貼有關閒置費的收費告示,令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了不必要的費用。
此外,梁小姐還提到,當她在填寫應用程式的相關信息時,已明確標明她的電動車品牌,並理應享有該品牌的充電優惠。根據收費表,她的充電費用應為14.6元,而非一般會員的16.2元。對於該公司的解釋,梁小姐依然不滿,認為收費過高且缺乏透明度。消委會隨後介入,呼籲該公司考慮應用程式和充電站的收費資料差異,但最終仍針對梁小姐的退款請求拒絕。
另一位車主王先生的情況亦同樣令人關注。他在其住宅區的充電站多次使用某公司的充電服務,並購買了過夜的12小時中速充電計劃。然而,當他在早晨打開應用程式查看時,卻發現充電樁在半夜突然停止供電,導致他需要手動重啟充電程序。經查詢,王先生發現多次充電中,實際充電量遠低於應有的數字,質疑該公司的收費模式與實際供電的可靠性。
對於王先生的投訴,該公司終於承認由於設備限制,充電站在電力驟降時確實會觸發停止充電的保護機制,並向王先生道歉,同意退還因充電不足而多收的款項。他們表示已進行了系統和設備的更新,以提高未來的充電穩定性。
隨著越來越多的屋苑和商場設置電動車充電設施,消費者對於充電服務的期待與日俱增,也希望企業能加強資訊的透明度,避免再出現類似的投訴事件。消委會呼籲相關企業應與消費者之間建立更加清晰的溝通機制和收費標準,以促進電動車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