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5歲的註冊社工陳虹秀因2019年8月於香港灣仔區與警方發生衝突而受到暴動罪的控告。在此案件中,陳虹秀被指控於2019年8月31日,於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等地點,與其他不明身份的人士共同參與暴動,當時她手持擴音器對警方大聲叫喊,成為當時警民對峙的焦點之一。
在今天的法庭上,陳虹秀的辯護律師宣布她選擇不自行辯護,這一決定引發了法庭內外的關注。控方與辯方均已表明將於本週五進行結案陳詞,這意味著此案將進入最終階段,法庭將隨後作出裁決。區域暫委法官鍾明新指示,期望於12月13日進行結案陳詞,並計劃於明年3月就此案作出裁決。
在今次聆訊中,辯方亦呈上多封由品格證人撰寫的信件,這些信件詳細說明陳虹秀多年的工作背景與社會服務經驗,指出她在社區中受到的尊重及信賴,證明她的品格良好。這些證言意在向法庭呈現陳虹秀作為社會工作者的積極形象,強調她對社會的貢獻及參與社會服務的重要性。
該案的進展在香港社會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尤其是在當前社會運動背景下,承載著對言論自由與公民權利的辯論。陳虹秀作為社工,在服務社區中扮演著關鍵角色,許多人對她的遭遇表示憂慮,認為這起案件將對社會工作者及公民活動者的權限與行為產生深遠影響。案號為DCCC 12/2020,目前進一步的聽證與裁決將持續受到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