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於2013至2015年間涉嫌與他人串謀詐騙,因隱瞞與買殼交易相關的秘密協議,該案件最近在香港區域法院作出裁決。其中,詹培忠不僅是此案的主要被告,還因其不求情的態度而引發法律後果,陪同被告的65歲女子王蓓麗則因洗黑錢罪名成立。
根據法官練錦鴻的裁決,該案涉及的交易手法可謂複雜,詹培忠及詹劍崙與馬鐘鴻等人共同策劃在配售可換股票據時故意隱藏真實意圖,以獲取超過4200萬元的非法利益。法官指出,這種隱名行事的方式,顯示了他們清楚知道自己行為的欺騙性,並且故意繞過香港聯合交易所的監管機制,對上市公司的小股東造成了明顯的損害。
案件中,詹培忠的背景資料被提交至法庭。控方指出,他在1998年之前有過三項不同的案件背景,這使得法官在決策時考量了其過去的表現。在法庭上,詹培忠及其同案被告均不承認詐騙的指控,故事至今已進行審理,並在法官的最後裁決中,確認了他們的罪責。
其中,馬鐘鴻被認為是此次買殼交易的策劃者,他的角色背後主導了多項交易,包括股票的購買、發行可換股票據等,最終盜取亞洲資源的重要控制權。法官指出,該交易的整體設計明顯旨在私利的情況下,將上市公司視為私人資產,令小股東的權益受到侵害。
此外,詹劍崙作為亞洲資源的執行董事,更是在其父親的影響下,逐步參與這一串謀行動。詹培忠與詹劍崙雖然在不同場合並不時常同時出現,但二人的行為卻是相輔相成,共同協助馬氏等人以不公開的方式獲得控制權。法官認為,詹劍崙身為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卻未能在董事會中公開其與買殼交易的關係,是對公司小股東的失信責任。
法庭上,法官練錦鴻批評諸位同謀者的行為,強調此次事件不僅涉及金錢的非法交易,更揭示出在企業治理中的嚴重道德缺失。法官強調,這樣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公司的利益,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有不可饒恕的底線。
面對未來的法律後果,法院將於下月8日進一步聆聽求情與判刑,控方也表示將會申請充公詹培忠所涉的財產,意圖儘可能地彌補因這一事件而產生的損失。這一案件的進一步發展,將持續引起社會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