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因十年前合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該案件的判決終於落幕。法庭裁定他們在涉及上市公司亞洲資源的操控中,進行了一系列隱蔽的交易,隱藏了與馬鐘鴻的「買殼」協議,最終使得他們非法獲利超過4,200萬元。
根據法庭報導,詹培忠和詹劍崙被控兩項合謀欺詐罪,而同案的65歲女子王蓓麗則面臨洗黑錢的指控。經過長達數月的審訊,三人均不認罪。區域法院的法官練錦鴻在法庭上清晰地描述了該案件的經過,指出該計畫的精密性及其所帶來的壞影響。該三人隨即被押回監獄,進一步的求情程序將於下月8日進行。
案件的關鍵在於詹培忠和詹劍崙與馬鐘鴻之間的合作。在調查過程中,大量文件及錄音證據顯示,馬鐘鴻透過他的助手及其他代理人來設計了一個複雜的計畫,以隱藏後台操控亞洲資源的意圖。追溯往事,詹培忠在1998年前就有過三次不同的犯罪紀錄,這無疑為本案的嚴重性增添了份量。
法官指出,這一系列的行為不僅僅是商業上的失誤,更是對法規的公然挑戰。詹培忠父子在過程中選擇了隱名的方式,使得其他小股東無法明確識別其真實的利益關係,這樣的操作不僅迷惑了聯交所,也直接損害了普通股東的權益。法庭認為,這些行為無疑是蓄意的不誠實,對於小股東而言無疑是個巨大的隱患。
在法庭對詹培忠和詹劍崙的控訴中,法官引用了法證會計師的專業分析,認為該兩人早已與馬鐘鴻共謀,並未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適當的申報或公告。詹劍崙在該公司內部擔任重要職位,其任命及行為顯示他對該計畫的深度參與。詹培忠的影響力使他在包括其兒子詹劍崙在內的管理層中擁有決定性的發言權,顯示出他將上市公司當作其私有財產來使用的意圖。
練法官在裁定中表示,該案件的複雜性和危害性不容小覷,強調了法庭對操控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行為必須採取果斷的立場。最終,法庭裁定詹培忠和詹劍崙兩項串謀欺詐罪成,並指出將對詹培忠的涉案財產提出充公申請,而王蓓麗的洗黑錢罪名同樣不被接受。
隨著該案件的落幕,社會再次聚焦於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小股東的保護,這類案例的發生,更是對法律監管的挑戰與考驗。在未來,如何進一步強化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及誠信制度,將成為各界亟需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