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觸目驚心的交通事故中,63歲的被告王本方因駕駛不當致使一名13歲男童遭撞重傷,近日被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13個月。這起事故發生於2023年5月6日,當時男童麥姓正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推著單車橫過馬路,卻不幸遭到王本方駕駛的私家車撞倒,導致他昏迷不醒,傷勢嚴重。
法庭上,法官劉綺雲在聽取了所有證據後指出,被告當時開車的情況非常不專注,可能因為精神分散,未能兼顧道路的注意。在事故發生前,行車記錄儀顯示,被告最少有六秒鐘沒有專注於前方的路況,最終導致了這場悲劇。王本方在撞到男童的瞬間發出「唉啊」的驚呼聲,似乎是才意識到自己的駕駛失誤,法官在裁定中表示,被告在事故中並非故意違反交通規則,但責任仍然不能逃避。
根據案情,事故發生時,正好是晚上10時,當時行人交通燈顯示「綠色人像」,而車輛交通燈則完全顯示「紅色」。王本方駕駛的私家車在此情況下試圖通過行人過路處,最終直接撞向了正在過馬路的麥童。經過警方調查,發現王本方駕駛的速度超過法定限制,事故發生前的車速介於每小時61公里至67公里之間,這表明了他對於路況的失察。
麥童的伤势非常严重,医院的多份医疗报告显示,他遭受了深层脑硬膜下及脑硬膜外血肿、脑挫伤及骨折等多重重伤,经过近三个月的治疗,虽然在2023年8月14日终于出院,但仍需接受多项治疗,包括儿科、耳鼻喉科和心理治疗等,其康复过程可谓艰辛。此外,由于事故的影响,麥童在情绪控制和视力上都出现了问题,甚至一度面临运动能力受限的风险。
被告王本方曾表示,其在工作期间是一名中学实验室技术员,目前正面临健康问题如糖尿病和眼疾,并需要照顾年迈的母亲。在法庭上他表達了對麥童的歉意,並承诺不會再開車,此外,辩方也提到希望能争取短于两年的刑期。但最终,法官判处他入狱13个月,并停牌两年,此外还要求他在停牌期满前的三个月自费完成驾驶改进课程。
這起事故不僅改變了兩個家庭的命運,也再次引起了社會對於交通安全問題的重視,大家都希望能從中汲取教訓,進一步提高駕駛者的安全意識,以杜絕類似悲劇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