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葵青區近日發生一起刑事毀壞事件,警方拘捕了一名26歲本地男子,涉嫌在葵涌的一間藥房內故意破壞財物。根據警方的報告,事件發生於12月12日凌晨,當時警方接獲報案,指位於盛芳街的一家藥房遭到不明人士潑灑紅油,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
隨後,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立刻展開調查,積極搜集案發地點的證據。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仔細翻查了周邊的閉路電視錄影和進行信息分析,經過幾天的努力,警方於週六(14日)晚上在旺角成功拘捕了嫌疑人。警方表示,這名姓何的男子目前已被扣留,正接受進一步的調查,案件將由葵青警區的反三合會行動組持續跟進。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任何人若無合理的法律辯解而故意毀壞或損壞他人財產,將被視為犯罪。即使該行為者不一定有意圖摧毀財物,但只要對該財產的損壞抱有輕視的態度,均可觸犯法律。倘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十年監禁。此案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對任何可疑行為及時報警,以維護社區的安全和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