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於2006年成立,作為香港科技大學全資擁有的機構,致力於推動納米技術及先進材料的研究與發展。近日,香港的審計署發佈了一份針對該研究院的審計報告,當中揭示出過去五年內該院進行了20次離港公幹旅程的情況,引發了社會對其運用資源的關注。特別是一名員工在九次旅程中,曾因個人理由更改行程及延長逗留時間,這使得審計報告成為了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關注焦點。
在7日的公開聆訊中,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對研發院過去的工作表示肯定,但同時重申了對審計報告的重視,指出公眾對於研發院是否能夠有效運用資源、實踐其使命的擔憂。他強調,研發院的日常運作應該依照企業管治指引進行,他認為雖然該指引有所不足,但這是可以改善的方向。他呼籲研發院要加強應用研發的力度,特別是在推動技術轉移及科研成果的商品化上。政府也將持續加強對研發院的監察,確保公共資金能夠得到妥善應用。
該院的行政總裁馮振宇隨後表示,研發院已在積極跟進審計報告中提到的40項建議,並承諾在本財政年度內落實剩餘的建議。他指出,研發院在進行技術研發的過程中,一直致力於支援不同行業的升級與轉型,並面對各種技術及客觀因素的挑戰。自10月以來,研發院已根據審計署的建議加強了內部監管,任何顯示出風險的項目都必須立即向行政總裁報告,以便及時解決遇到的問題。
馮振宇補充說,研發院始終按照董事局批准的企業管治守則管理所有行政開支安排及審批流程,包括公幹旅程及相關開支。而對於審計報告提到的公幹事件,他重申當時仍是依據研發院的指引來處理。他表示,對於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研究院確實認識到存在不足之處,並於上月已經修改了內部指引,明確了開支申請、行程變更的審批程序,特別是涉及行政總裁的情況下,必須事先獲得批准並由董事局主席簽署。
總的來說,該審計報告不僅促使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反思自身的管理運作,也讓馮振宇認識到在不同管理層面均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他對於能夠增強員工的價值認知及促進內部改進,表示非常重視,期待在未來能更好地達成研發院的使命,推動香港的科技創新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