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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審計報告引發關注,呼籲資源運用更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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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簡稱研發院)自2006年成立以來,一直由香港科技大學全資擁有,致力於推動納米技術和先進材料的研究與開發。然而,最近的一份審計報告引發了公眾對於其資源運用的關注,特別是在離港公幹的安排上,顯示出一定的管理不善。

根據審計署的發現,在過去的五年內,研發院共進行了20次離港公幹旅程,其中一名員工的行程更是有9次經歷了更改,主要是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的延長逗留。此情況引起了香港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注意,並於近期召開公開聆訊以討論此事。

在聆訊中,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對研發院過去的成就表示肯定,強調該院在各項技術研究方面所作出的努力。然而,他同時也重申了對於審計報告的重視,並理解公眾對於研發院是否有效利用資源的疑慮。孫東指出,研發院在日常運作中遵循其企業管治指引,但仍有需要改進之處。他呼籲研發院針對這些不足之處加強監管,同時也要加大力度進行應用研究,推動技術轉移,促進科研成果的商品化。

研發院行政總裁馮振宇在聆訊中表示,該院已經開始積極落實審計報告中提到的40項建議,並計劃在本財政年度內解決剩餘的建議。他指出,研發院的職責是技術研發工作,而目前的研究往往受到各種技術和客觀因素的影響。他強調,自10月份開始,研發院已依據審計署的建議增強內部監管,確保任何顯示風險的項目能夠及時向行政總裁匯報,以迅速解決問題。

馮振宇還強調,研發院一向依據董事局批准的企業管治守則來處理所有行政開支,尤其是關於公幹旅程的安排。然而,他同意審計報告中指出的管理不足,並表示已在上個月對內部指引進行了修改,清晰列明開支申請及行程更改的審批程序,特別是當涉及行政總裁時,更需獲得董事局主席的批准。

他最後提到,這份審計報告使得研發院有所反思,他個人將負責推動改進,以提升員工的認知和價值。此次事件不僅是對研發院的檢視,也是對其未來發展的一次契機,期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研發院能夠在科研界繼續發光發熱,為香港的科技創新貢獻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