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中,63歲的退休人士王本方因駕駛私家車撞上正推著單車過馬路的13歲男童麥姓少年,近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到法律制裁,法官宣判他入獄13個月。該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6日,地點位於香港新界大埔公路元洲仔段,當時麥童正在過馬路,卻遭王本方的車輛猛烈撞擊,導致他當場昏迷,情況非常危急。
根據法庭資料,王本方被控的罪名為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法官劉綺雲指出,雖然被告在案發時的注意力明顯不集中,罪責屬中等偏低,但依然認為對他進行監禁是唯一合適的選擇。法官根據行車記錄儀的片段分析,發現王本方在撞到男童前約6秒鐘的時間內,未能專注於前方的交通情況,這一失誤直接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意外當晚,麥童正在等待綠燈過馬路,而王本方的車輛卻在紅燈時駛入行人過路區,撞上了當時只有13歲的他。經過調查,肇事車輛在事故發生前的時速達到每小時61至67公里,明顯超出了每小時50公里的限速標準。
事故發生後,麥童被迅速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療,經診斷,他的傷勢包括深層腦硬膜下出血、腦挫傷和多處骨折等,情況十分嚴重。經過幾個月的治療,麥童於2023年8月14日出院,但他的康復之路仍然漫長,需持續接受多項專科治療,並面臨著心理及情緒上的挑戰,例如情緒控制能力的不足以及視力問題。
王本方則在庭審中表達了他的懺悔,他表示對事故的發生感到懊悔,並希望麥童能早日康復。他的辯護律師提到,被告在退休前曾擔任中學實驗室技術員,現時患有糖尿病及眼疾,也需照顧年邁的母親。辯方希望法庭能考慮到被告的健康狀況與悔意,對其量刑能夠寬容些。然而,法官最終仍然決定對他施以監禁,並停牌兩年,要求他在禁駕期滿前完成相關的駕駛改進課程。
此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許多人對於道路安全問題表達了擔憂,呼籲所有駕駛者在駕駛過程中務必注意周圍交通情況,以保障每位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這樁交通意外不僅改變了一名少年及其家庭的生活,也讓人對於交通法規的執行和駕駛者的責任感再度進行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