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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單車友惹事生非 騷擾小巴司機四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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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埔地區發生一起引起公眾關注的事件。2024年12月14日上午8時許,一段顯示單車手攔截公共小巴、激烈辱罵司機的影片在社交媒體上廣為傳播,迅速引發網民的熱議與討論。根據警方的最新通報,涉案的四名人士已於今日(1月3日)被拘捕,其中包括三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於28至45歲之間。他們因涉嫌「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件發生在大埔公路-大窩段的狹窄路段上,當時數名單車騎手疑似將單車橫放在一輛小巴的前方,並對司機展開言語上的攻擊,甚至有行為較為激烈的人開啟小巴的車門試圖與司機對峙。根據警方的描述,該行為嚴重影響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特別是小巴上的乘客,因此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的調查人員隨即啟動調查程序。

透過流傳的影片可見,當小巴停在路中心時,數名單車手就圍攏過來,並對司機進行辱罵。影片中,一名穿著彩虹色戰衣的男子情緒激動,不斷指責小巴駕駛的行為,而其他單車手則在旁助陣,不斷發出粗口和侮辱性的語言。影片中的情節讓人對現場的緊張氛圍感到不安,甚至有觀眾表示擔心會引發更大衝突。事後,警方進一步的調查發現,這些單車騎手可能並未按照交通規則靠左行駛,這一行為顯然是對交通秩序的公然挑戰。

警方在拘捕四人後,立即對事件表達了嚴厲譴責,並指出該路段已設置專門的單車徑,騎單車者應當遵守相應的交通規則。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1(5)條規定,若道路一部分是劃給單車使用,則騎單車者必須在規定的部分騎行,否則即構成違法。

此次事件再次凸顯了單車與公路交通間的關係,以及對於道路安全規則的必要遵循。警方強調,絕對不容許任何人忽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並會對這類違法行為進行嚴厲執法。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字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

隨著社會的發展,交通安全問題愈發重要,我們每位使用者都應該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道路的和諧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