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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基礎設施條例草案引發關注 在港營運者負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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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開的香港立法會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委員會首次會議上,保安局副秘書長王秀慧對草案的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並針對相關問題作出回應。該條例旨在強化對香港關鍵基礎設施的保護,确保所有營運者遵守相關法定要求,保障市民的基本服務及安全。在會議中,王秀慧強調,條例內容不具域外效力,重申只有在香港運營的服務營運者才需遵循該條例的要求,並提供必要資料。

根據草案內容,所謂的「關鍵基礎設施」可分為兩大類。在第一類中,包括能源供應、交通運輸、資訊科技、醫療服務以及金融機構等,這些機構提供的服務對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至關重要。第二類則是維持香港社會及經濟活動運行的基礎設施,例如主要的體育場館、演出場地,甚至科技園區等,這些場所均對社會經濟具有支撐作用。

王秀慧強調,雖然部分基礎設施可能由海外提供,但在香港運營的公司必須遵循條例規定,所涉及的經營業務必須保障其核心功能。這不僅是出於對香港居民的責任,還是确保基礎服務穩定的重要手段。違規的營運者將面臨最高500萬元的罰款,對未報告地址變更及未準時提交審核報告的行為,可每日處以5萬至10萬元的罰款,以此加強對基礎設施的監管力度。

有議員關注條例是否會影響境外經營商,不少議員對海外制裁背景下營運商可能面臨的「停供」情況表達了擔憂。王秀慧指出,政府希望通過一系列的《實務守則》,來減少這些風險,特別是在採購過程中,建議營運商避免選擇來自戰爭或政治風險高的國家或地區的供應商。她補充道,現行法例只針對公職人員的資料洩露問題,政府會持續研究相關情況,以保障基礎設施的安全性。

為了更好地推進此項工作,當局計劃在條例通過後的一年內成立一個專責辦公室,負責任命營運者及制定實務守則。該辦公室的領導將由隸屬於保安局的專員擔任,並組織專家團隊進行日常的運作,預計會有大約30至40人參與此項工作。

會議末了,主持會議的委員會主席簡慧敏宣布,將在未來的會議上對條例進行逐條審議,並鼓勵公眾以書面形式表達意見,截止日期為1月21日。如此重大的條例草案,勢必將成為未來政府在保障香港基本服務安全上的重要里程碑,承諾為市民確保一個穩定和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