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簡稱《保全安排》)迎来了实施五周年的重要里程碑。今天(10月18日),正值2024年香港海運周的第二天,律政司与香港海事仲裁协会携手举办了一场深入探讨《保全安排》在海事案件中实际应用的研讨会。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会上指出,自《保全安排》启动以来,它被广泛视为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措施。迄今为止,在香港仲裁机构向50个内地法院提交的145项保全措施申请中,仅有7项未获得成功,显示出该安排在保障跨境仲裁程序中的高效性和可靠性。他强调,《保全安排》的实施,不仅为涉及香港的仲裁提供了更大的法律支持,而且有效提升了仲裁程序的效率。
这项安排专为以香港为仲裁地并由指定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设计,允许当事人向内地法院申请相应的保全措施。这些保全措施包括财产、证据及行为保全等,几乎涵盖了仲裁过程中的各个方面。林定国指出,《保全安排》显著填补了海事强制令在可保全资产类型上的限制,有效维护了相关权益。
在研讨会上,林定国还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说明《保全安排》的运作成效:在北京金融法院最近审理的一宗仲裁案件中,涉及的保全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涉及16个银行账户、土地资产及股份等。令人欣喜的是,从立案到裁决的时间仅耗时3天,为当事人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挑战,林定国也坦言,有7项保全申请未获成功,其中一项由于是临时仲裁,按照《保全安排》的规定无法申请保全。这引发了他对往后仲裁当事人的提醒:若预测需要申请保全措施,建议选择在香港仲裁,并指定符合资格的香港仲裁机构管理,以确保更顺利地利用《保全安排》的优势。
林定国特别强调,保全申请需向相关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财产、证据所在地的内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他谈到,早前的一项申请未获成功,正是因为向不具管辖权的内地法院提交请求,从而未能获得及时的法律救济。他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进一步提升各方对《保全安排》的了解,促使更多仲裁案例在跨境合作中实现准确、高效的保全措施。
通过这次沟通与交流,参与者们对于香港在海事仲裁领域的前景充满信心,相信《保全安排》的积极实施将继续推动香港成为国际仲裁的重要中心,并为未来的合作奠定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