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29歲的男子何天朗在九龍城法院首次進行提堂,面對兩項罪名的指控。據悉,該男子去年7月涉嫌危險駕駛私家車,並在同日針對一名男警的執法行動予以阻礙,令執法人員的工作受到干擾。
具體而言,控罪指何天朗於2024年7月10日,在位於黃大仙的嘉峰臺附近燈柱道路上,以危險的方式駕駛私家車,這一行為不僅危及他自身的安全,更對周圍其他行駛的車輛及行人構成潛在威脅。隨後,在同一天,他又被控於黃大仙永定道消防已婚宿舍一座,故意阻礙男警長何龍依法執行公務。該名警員當時正在進行正常的執法工作,卻遭到被告的干預,造成執法流程的延誤。
今次的提堂在法庭程序中極為關鍵,暫委裁判官周羨頤在審理案件後,決定將該案押後至2024年2月6日再次進行審訊。這一決定顯示出法庭對該案件的重視,亦為雙方的律師提供充分的準備時間,保障每一方的合法權益。案件編號為KCCC74/2025。
有關此案的更多細節仍待後續的法庭聽證中揭示,然而,該案件反映出的社會問題卻不容小覷,駕駛人的行為對公共安全的影響,以及執法人員在維持社會治安中所面臨的挑戰都是值得引起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此事件將吸引公眾與媒體的持續關注,法庭將進一步揭示其中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