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在黃竹坑一帶展開行動,成功檢獲一批用於自製炸藥的化學原材料,並逮捕了兩名嫌疑男子。根據報導,這兩名男子涉嫌在該地區進行燃燒及爆破實驗,警方在他們的住處發現了多種化學物品,這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這兩名嫌疑男子分別是33歲的無業人士何志珩和34歲的電器技工伍子傑。警方對他們提出了三項控罪,包括串謀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等。今天,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裁判官響應控方的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1日再訊。此押後的原因是控方需要就相關的疑似爆炸品向專家索取意見,並向律政司徵詢最終法律意見,以便確定案件的審理級別。
根據控方的指控,何志珩和伍子傑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日期間,在香港串謀製造爆炸品,主要是硝酸銨的混合物。此案件不僅彰顯了警方在打擊與爆炸品相關的違法行為上的決心,也提醒了公眾對於化學物質使用的潛在危險性。
針對何志珩的控罪,檢方表示他在2023年12月3日於鴨脷洲邨某單位明知自己在管有多種爆炸品,這些物品包括鹼性石灰粉、尿素粉、無水硫酸鈉、麵粉、稀釋劑、甘油及數種液態硝酸銨等,這些原料一旦混合,極有可能構成安全隱患。
而伍子傑則被控於同一天在柴灣漁灣邨某單位明知自己擁有多瓶化學物質,包括乙醇、酒精、甘油、甲醇、油、氨水及柴油等,這些物品均可用於製造爆炸品的過程中,潛在的危險性不言而喻。
目前,兩名被告均未獲得保釋,其中無業的何志珩無法提出保釋申請,而電器技工伍子傑的保釋申請則遭到拒絕,兩人目前仍在看守所中等待進一步的法律程序。
隨著案情的發展,社會各界對此事件持續關注,尤其是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問題上,警方和政府機構如何妥善處理這類案件,將成為衡量其執法能力和社會責任的重要指標。案件編號為ESCC2748/2023,目前仍在具體運作中。法庭的後續進展及專家意見的收集,將使衝突和疑慮得到進一步的釐清與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