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劉嘉玲在31年前人民法院上庭的老照片再次引起熱議。這位現在已然是影后、城市富婆的女星,年輕時卻曾走過十分清純的鄰家女孩路線。網友在小紅書上分享的這張舊照,是在中國法院博物館內拍攝的,令人不由感慨歲月的流逝。在1993年,即她28歲時,劉嘉玲曾因肖像權問題將數家企業告上法庭,而這一事件亦成為了中國內地第一宗由香港藝人提起的肖像權糾紛案件。
當時,劉嘉玲因為與內地商家的代言合作出現誤會,導致她的肖像在多家廣告及產品包裝上被使用,而她並未給予授權。根據報導,她注意到自己的肖像出現在上海南京東路的第一百貨以及華聯商廈的展示廣告中,這讓她感到非常不滿。在此情況下,劉嘉玲決定以原告身份,起訴雅麗絲實業公司以及上述兩家零售商,要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損失費。
這場官司的公開審理於1993年2月9日在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展開,照片中清秀的劉嘉玲坐在原告檯上,展現出她當時無懼的神情和優雅的氣質,引起當時媒體的廣泛關注。網友在分享照片時提到,自己對於劉嘉玲的顏值感到驚豔,言辭中透露著對於昔日港星的懷念。
除此之外,這起官司的爭議性在於,這是第一次有香港藝人在內地將大型零售商作為侵犯肖像權的被告。簡單來說,劉嘉玲的行動不僅是保護自己的名譽,也是為了對抗當時盛行的肖像權侵害行為,從而影響了更多的藝人和專業人士的合法權益。然而,在後來的審理過程中,劉嘉玲最終選擇撤回對第一百貨和華聯商廠的起訴,取得了10萬元的賠償金,她還將這筆賠償金全數捐給了希望工程,用於幫助教育事業。
此事件不僅突顯了劉嘉玲在人生早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所做的努力,也再次讓世人看到她在公益事業方面的付出與善舉。回顧如今,59歲的劉嘉玲已成為影壇的佼佼者,與梁朝偉的愛情故事更是廣為流傳,兩人在娛樂圈的地位令人敬仰。她對生活的要求和對專業的熱愛,無疑是許多人羨慕的對象,隨著時間流逝,劉嘉玲的生活與事業可謂一時風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