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激進組織「屠龍小隊」成員蘇緯軒在大埔翠屏花園被便衣警員逮捕。在法庭上,蘇緯軒描述了被捕當日的緊張情況。當時,他因無法確定對方的真實身份,擔心自身安全,遂向警員開槍反抗,最終被制服。
此前,「屠龍小隊」計劃於2019年12月8日的遊行中使用槍械和炸彈攻擊警員,目的是進行政治抗議。在這起串謀謀殺案的審訊中,蘇緯軒對串謀謀殺罪、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和意圖抗拒合法逮捕而使用槍械及彈藥罪均表示認罪。
蘇緯軒透露,他原本計劃在被捕前離開香港,逃避警方追捕。他曾經透過一名叫Steven的男子接收一支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並配有14發子彈。在法庭上,控方展示了這支手槍的照片和蘇緯軒被捕的視頻片段,以證明其涉案。
蘇緯軒回憶,他於2014年通過一個war game Facebook群組認識Steven,隨後兩人共同參與了多次政治討論和行動。他表示,雖然最初是出於對Steven的欣賞而加入其行列,但隨著行動的升級,他逐漸感到恐懼和後悔,並嘗試退出這一激進行動。
這起案件令社會關注到激進政治活動的風險和後果,也對公共安全和法治提出了嚴峻挑戰。蘇緯軒的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他的最終判決將由法院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