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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以增強建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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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對建築物安全的日益關注,發展局於近日向立法會提交了一份針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修訂建議,旨在提升樓宇的檢驗及維修效率,更有效地打擊僭建行為,並加強公眾的安全保障。這項提案呼應了去年雨季中多起外牆石屎剝脫傷及途人的事故,以及紅山半島的大規模僭建事件,使得社會各界對建築物的安全性產生了深切的擔憂。

根據修訂方案,政府計劃對不遵守樓宇驗證通知的業主引入定額罰款,罰金設定為6,000元;而對於未遵守驗窗通知的業主,則將定額罰款提升至3,000元,以促進業主重視建築物的維護和安全。此外,針對那些對樓宇檢驗和維修勤務持不合作態度的業主,相關的罰則將由1萬元增加至2.5萬元。這一系列的罰款提高旨在加強行為上的阻嚇作用,讓業主更加注重維護樓宇安全。

針對嚴重的僭建行為,政府則提出更加嚴厲的罰則。以圍封天台和僭建地庫等情形為例,如果業主未遵從清拆令的指示,罰款將由最高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若再次未遵守,則罰款更是提升至60萬元,同時監禁期也會延長至兩年。面對危害公眾安全的建築物,法律的強化旨在確保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不受到侵害。

在修訂建議中,政府還考慮到市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對一些小型僭建物的管理進行了調整。這包括將可收合的遮篷和晾衣架等設定為「指定豁免工程」,不再視為僭建物。此舉將大大減少一般市民在進行家庭活動時的困擾。此外,相關小型建築物的檢查及管理措施,將以更加貼合實際的方式進行,降低市民的負擔。

發展局發言人強調,透過這次修法希望在增強樓宇檢查和維護,提升法治底線的同時,也能讓業主及時行動,确保他們的樓宇有良好的安全防護。由於過去常見業主辯稱是接手前業主所搭建的僭建物,政府因此計劃新增犯罪條文,使得任何獲得物業後仍遺留嚴重僭建物的業主無法推卸法律責任。

此次修訂的核心在於建立一個更為健全的建築管理體系,讓每一個市民都能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發展局的措施無疑將為城市的建築安全提供一層新的保障,並在未來的建築實踐中,推進更為可持續與安全的發展。

記者報導:趙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