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自2006年成立以來,始終肩負著推動科技創新和材料研究的重要使命,並由香港科技大學全資擁有。近期,審計署針對該研發院進行的審計報告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報告指出研發院在最近五個年度內進行了20次的離港公幹旅程,其中一名員工的9次旅程計畫曾進行更改,並基於個人理由延長了在外的逗留時間。
香港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於今晨(7日)召開公開聆訊,研討有關的審計報告及其對研發院資源運用的反思。會上,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對研發院過去的工作表達了讚賞,卻亦強調了對審計報告的重視。他承認公眾對研發院有效運用資源的疑慮,並呼籲研發院必須進一步明確其運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針對審計報告中所提到的問題,孫東表示,研發院在日常運作中應遵循企業管治指引,但他同時指出這些指引存在不足之處,表達了希望透過內部改善來增強研發院的管理效能。他強調,除了政府要加強監督外,研發院本身也需提升其自我監察的能力,促使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技術轉移方面取得更大進展。
研發院的行政總裁馮振宇在聆訊中表示,研發院已積極跟進審計報告中提出的40項建議,並計劃在本財政年度內完成余下的建議項目。他提到,研發院的技術研發工作始終面臨著各種技術和客觀因素的影響,因此自10月起,研發院已根據審計署的建議強化內部監控。任何項目如呈現風險,將直接報告給行政總裁,迅速找出問題所在並加以解決。
關於報告中提到的員工公幹安排,馮振宇澄清道,研發院在過去的工作中遵循了董事局的企業管治守則處理行政開支及旅程安排。他誠懇地承認,審計報告中所指出的問題顯示出他們在程序和安排中有改進的空間。為此,院方於上個月已經對內部指引進行修改,明確規定申請開支、更改旅程的審批流程,尤其當涉及行政總裁時,需事前獲得批准並由董事局主席進行認可。
馮振宇強調,這份審計報告讓研發院得以反思自身的管理和運作流程,他個人將承擔起改善的責任,確保全體員工對研發院的價值認知得到提升。這一系列的改進計劃顯示出研發院對未來的期望與承諾,旨在更有效地運用資源,推進科技創新,並為香港的產業升級貢獻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