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成立於2006年,位於香港科技大學,由該大學全資擁有。該研發院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納米技術及先進材料的研究與開發,對推動科技創新及行業轉型具有重要影響。然而,近期審計署進行的審計報告揭示了該研發院在五個年度內進行的20次離港公幹行程中,存在著一些管理上的不足之處,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
根據審計署的調查,其中一名員工的9次出差安排曾被更改,並且出差期間因個人理由延長了逗留時間。這一情況引起了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重視,於7日召開了公開聆訊。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在聆訊中對研發院過去的工作表示肯定,但也強調了公眾對該院資源運用的關注。他指出,政府將持續加強對該院的監督,以確保公帑的合理使用並有效實踐其使命。
針對審計報告中的不當之處,研發院行政總裁馮振宇表示,研發院將積極落實報告中提出的40項建議,餘下建議亦會在本財政年度內逐步執行。他強調,研發院一直專注於技術研發,並透過技術轉移來支持各行各業的升級轉型。然而,他也指出,研發過程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必須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管,以確保研發項目能順利進行。
自10月起,馮振宇表示研發院開始根據審計署的建議加強內部監控,針對任何有風險的項目,將直接向行政總裁報告,以便及時了解問題並快速處理。此外,研發院亦依據其董事局批准的企業管治守則來處理所有行政開支的安排及審批,包括出差的相關開支。不過他也承認,審計報告中的員工公幹事件得到的處理在當時的指引下進行,仍存在改進的空間。
在面對審計報告的挑戰時,馮振宇承諾會負責進行必要的改善,並確保員工能夠提高對內部管理價值的認識。為此,研發院已在上個月修訂內部指引,詳細列明開支申請及變更旅程的審批安排,特別是在涉及行政總裁的情況下,需要事前獲得董事局主席的批准。
這些改進措施的實施,不僅是對公眾關注的回應,也是對研發院未來發展的承諾。通過加強內部監管和資源管理,研發院將能夠更加有效地發揮其在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