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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面臨審計挑戰,尋求改善其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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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自2006年建立以來,一直由香港科技大學全資擁有,致力於推動納米科技和先進材料的研究與應用。近期,該院的運作引發了公眾關注,這一切源於最新的審計署報告揭示了多項管理和開支的問題。報告指出,在過去五年內,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的員工進行了20次的離港公幹旅程,其中一名員工更是有多達9次的行程經歷了更改,例如因個人原因延長逗留等情況,引發社會對於公共資金使用的質疑。

為了深入探討這一問題,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於7日召開了公開聆訊,會上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對研發院過去所做的貢獻表示肯定,同時也重視審計報告中所提出的問題。他提到,公眾對於研發院是否有效運用資源,以及是否真正實踐其使命充滿關切。他強調,研發院必須加大力度於應用研發,推動技術的轉移與科研成果的商品化。孫東還指出,政府會繼續加強對研發院的監督,以確保每一分公帑得以妥善運用。

在聆訊中,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的行政總裁馮振宇也發表了見解,表示該院已經開始積極跟進審計報告中所提出的40項建議,而餘下的建議則計劃於本財政年度內實施。他指出,研發院一直專注進行技術的研發,但由於各種技術及客觀因素的影響,這一過程可能會遇到挑戰。為此,他們已於10月開始加強內部監管,確保在項目運行中如發現任何潛在風險,即時向行政總裁匯報、並了解問題以便迅速處理。

馮振宇補充道,研發院在財政開支的安排及審批上均依據董事局批核的企業管治守則進行,然而,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到的員工出行的事件,他承認當時的安排是依據既有指引進行,但同時也同意報告中指出的安排存在不足之處。他表示,院方在上月已經修訂了內部指引,對於開支申請及行程變更的審批程序做出了詳細的規範,特別是在涉及行政總裁的情況下,須取得董事局主席的事前批准。

最終,馮振宇認為,這次的審計報告不僅讓研發院看到改善的空間,也促使他本人對於管理層的角色有更深的反思。他期望透過改善流程與內部監控,進一步提高全體員工的認知與責任感,確保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在未來能夠更有效地推動科技創新,並在公共資源的運用上展現更高的透明度與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