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今日迎來了審訊的第119天。此案圍繞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進行,成為該城市關注國安法的焦點之一。在今天的庭審中,黎智英親自出庭進行自辯,對控方提出的指控作出回應。
辯方律師在庭上強調《蘋果日報》曾於《香港國安法》生效當日的報導中提及多項罪名,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等四大罪名。黎智英則強調,他並未閱讀過該篇文章,且對於控方指控他與他人串謀危害國家安全的議題表達了堅決的否認。他指出,自己從未與他人協商策劃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沒有實際進行任何此類行為。
辯方進一步提到,黎智英自2020年12月3日以來一直被還押,並於2021年因欺詐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而被判刑,從2021年4月16日起開始在監獄服刑。根據辯方的訊息,在他入獄後,2021年6月《蘋果日報》正式停運。辯方詢問黎智英在被還押期間是否參與了《蘋果日報》的出版事宜,黎智英則明確表示他完全沒有參與,因為當時他身處監獄。他指出,《蘋果日報》的停運決策是由壹傳媒的董事會所作而成的,但他表示自己已無法確定得知停運消息的具體途徑,是透過新聞報導還是家人探望。
據黎智英補充,他被捕後並未參與過《蘋果日報》的運營與編輯工作。他強調該報社一直堅持編採的自主獨立,表示即使在他被捕後,他的缺席並未對報社的出版造成影響。
在庭審過程中,辯方還展示了《蘋果日報》於2020年7月1日的一篇報導,該報導提及《香港國安法》中對勾結外國勢力的具體罪名,包括如果個人或組織請求外國或外部機構進行資助、對中國發動戰爭的威脅,或操控香港的選舉等行為均屬違法。儘管控方強調這些內容是針對香港社會運動的背景進行的描述,但黎智英再次重申他並未閱讀過該篇報導。
隨著庭審的進展,法庭外的群眾仍然聚集,許多旁聽的市民在庭室外排起了長龍,顯示出社會對此案件持續的關注與興趣。此外,伴隨著庭審的進行,警方在場的重重戒備不斷提醒著人們這場審判所承載的社會及政治意義。
黎智英的案件不僅關乎個人,更牽動著整個社會對言論自由與香港未來的討論,而這一切都在未來的庭審中持續展開。案件編號為HCCC51/2022,法庭上的每一個程序都在檢驗法律的底線和社會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