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東區法院對42歲女被告黃秋燕作出判決,她因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進行「起底」而被裁定罪成。這起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因為其涉及的內容關乎個人隱私權和社會道德。
案件的背景源於去年,一名租客因欠租問題遭到男業主蔡濟明的報復。蔡男在社交媒體上,特別是Facebook的群組中公開了該租客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年齡等,這引發了社會對「起底」行為的譴責。這種行為不僅對個人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也對社會風氣帶來了負面影響。
在審訊中,黃秋燕被控5項罪名,均涉及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披露某些個人資料。儘管她在案中的角色被認為相對輕微,而提交的報告內容也顯示出正面的評價,最終,法院基於相關罪行的性質和她的參與程度,判決她需進行120小時的社會服務。
法官鍾穎詩指出,黃秋燕的行為雖然是協助和教唆,但她並未直接發布該等有關的帖子。因此,法庭在考慮其所涉控罪的嚴重性後,做出了這一判決,要求她在未來的日子里進行社會服務,以償還對社會造成的傷害。
這起案件再度引發了對個人隱私的重視,也提醒公眾在使用社交媒體時要更加謹慎,避免成為「起底」行為的同謀。法律的判決不僅是對罪犯的懲罰,也是一種對社會風氣的警示,希望大家共同維護一個安全和諧的社交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