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一宗引發社會關注的案件中,42歲的女被告黃秋燕經過審訊後,被裁定經犯五項教唆他人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的罪名。今日,東區法院的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對其作出判決,判處她12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此一事件源於去年的一起租務糾紛,該事件中的租客因欠租問題,遭到男業主的公開「起底」,其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被曝光到Facebook群組中,造成了不小的社會影響。
案件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去年,當時男業主蔡濟明因為租客未能如約支付租金,情緒激動之下將對方的個人信息發佈在社交媒體上。這一行為除了嚴重侵犯了租客的隱私權,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譴責與討論。有鑒於此,蔡濟明在早前已經承認其罪行,並被判處1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而在此案件中,黃秋燕身為地產經紀,被控協助及教唆蔡濟明以及另一名男子發佈「起底」消息。法庭審理中,控方若干證據顯示黃秋燕在此事件中的行為存在一定程度的責任,但她並未直接發佈該令人不安的帖文。經過詳細的審查,法官最終基於黃被告的角色較輕,且其報告內容表現正面,決定對她施以相對較輕的懲罰,旨在警示而非過度懲罰。
法官鍾穎詩在判刑時指出,儘管黃秋燕在案中涉及多項控罪,但考慮到她的角色、背景及進一步的改過自新的潛質,仍希望她能在社會服務中重新反思自己的行為,促進未來的改變。社會服務令的判刑使她有機會以實際行動來回饋社會,同時也反映了法庭在處理此類網絡犯罪案件時,努力尋求教育與懲戒並重的理念。
這一事件的判決,無疑再次引發了人們對於個人資料保護及網絡言論的思考。在數位時代,個人隱私權益的保障變得日益重要,社會也亟需更多人對此類行為保持警覺,以避免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