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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士司機因兜路與侮辱乘客遭罰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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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一名的士司機因兜路並辱罵乘客的行為,在九龍城法院被判處900元罰款。

此事件引發了對本地的士服務質量的廣泛關註,尤其是在政府力圖通過新的車隊管理製度和行業禮貌運動來提升服務標準的背景下。

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4日,當天早晨9時40分,乘客在青衣鄉事會路15號乘坐被告劉耀祖駕駛的的士前往伊利沙伯醫院。

由於路線的選擇問題,事情逐漸升級。劉司機在拔萃女書院附近聲稱交通擁堵,並要求乘客下車,乘客拒絕後,劉司機改道繼續行駛,並在加士居道再次要求乘客下車,遭到再次拒絕。

整個行程最終於早上10時07分結束,行駛了總長12.64公裏,比最直接的路線多出1.24公裏,總費用為128.6元。

在目的地,雙方因為路線問題發生了激烈的爭執。乘客在下車後記錄了司機的車牌和外貌,並威脅要將其公布於網上。

香港的士司機因兜路與侮辱乘客遭罰款900元
香港的士司機因兜路與侮辱乘客遭罰款900元

對此,劉司機則以粗言穢語回應,事件因此被進一步升級。

劉耀祖最初在法庭上不認罪,但在審判開始前改為認罪。

他在庭上解釋稱,導航系統的混亂讓他無法找到正確的路線,強調自己沒有故意兜路以增加車費。

他還表示,乘客的行為——拍攝並威脅要在互聯網上公布其信息——實質上是對他的公開審判,試圖破壞他的生計。

在判決中,暫委裁判官周羨頤指出,法庭的任務是證明司機未采取最直接的路線,這已足以構成罪名。關於導航問題,周官明確表示這不是一個合法的抗辯理由。

此外,他還解釋說,香港沒有肖像權法律,因此乘客拍攝並上傳司機照片不構成非法行為。

案件的處理不僅是對劉耀祖的一個法律製裁,更是對香港的士行業服務標準的一個警示。政府及業界正在推動的各項改革措施,旨在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保障乘客的權益同時提升司機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