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進步,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都市交通中的角色越來越重要,特別是電動單車和電動輔助單車,為市民提供了更為便捷的出行方式。然而,隨著這一趨勢的興起,相關的法律和安全規範問題也日益凸顯。針對這一情況,香港政府於去年提出修訂現有法律,以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使用,旨在在保證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促進這一新興交通工具的健康發展。
運輸署最近表示,為了進一步確保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安全運行,將建立一個認證安排,使這些工具符合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根據署方的建議,這些電動可移動工具僅能在特定的單車徑上駛入,並不需要進行登記或領牌。這一舉措旨在簡化使用的程序,同時強調安全性與合理的使用範圍。
目前,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質量參差不齊,有些產品在充電或使用過程中會產生高熱,甚至引發安全隱患。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這些工具在行人路和單車徑上的使用本質上被視為違法行為。警方在今年前九個月已經對467起違法行為進行了逮捕,顯示出執法的嚴重性。政府為了釐清歧義,正考慮針對上述工具進行法規修訂,並已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具體而言,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認證將包括最大淨重量和最高設計速度等技術標準,電動個人移動工具的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電動輔助單車則不超過25公斤。針對速度方面,兩者的最高設計速度均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此外,為了增加可見性,這些移動工具將被要求配備前後燈光等安全設施。生產商或代理商需為符合規範的電動可移動工具進行認證,並在產品上貼上二維碼標記,以便消費者和執法人員對其進行識別。
隨著認證的推動,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表示,這一機制的建立能夠有效確保電動可移動工具符合香港的使用標準,包括車速限制和制動系統。他指出,若這些工具通過認證,則任何人均可在合法的範圍內使用,不過具體的執行細則仍需進一步討論。
另一方面,工聯會的陸頌雄則提醒,社會對於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合法化尚未形成共識,因此需謹慎考慮。他提到,檢視駕駛者的技能差異可能導致不必要的意外,因此在推動立法的過程中必須仔細考量執法的可行性及成本。
運輸署的後續行動將集中於草擬法例和修訂工作,以期為香港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使用建立一個清晰且安全的框架。市民對於電動交通工具的需求增加,但如何在法律與安全之間找到平衡,依然是政府面臨的重大挑戰。這一認證安排的推出將為市民提供更多的選擇,然而政府也必須克服潛在的執法難題,確保出行安全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