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與其兒子詹劍崙,因涉嫌串謀他人詐騙於可換股票據的交易中而被裁定罪成。此次案件可追溯至十年前,詹父子在配售可換股票據的過程中隱瞞與其他人達成的秘密「買殼」協議,導致香港聯合交易所、該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股東遭受重大損失,涉案的詐騙金額高達4,200萬元。該案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因其涉及高層次的商業運作及法律道德問題。
根據法庭披露的資料,詹培忠與其同謀者利用其在市場中的影響力,通過隱瞞協議的形式,操控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他們與一位名叫馬鐘鴻的商人密謀,隨後以詐騙手法向董事會提交虛假的資料,促使其批准配售新股及可換股票據,目的則是快速提高上市公司的股本並最終達成控制該公司的目的。法官練錦鴻形容此行為是「他們將上市公司視為私有財產」,並指出該行為不僅損害了其他股東的權益,也令市場監管機構未能有效地履行其職責。
三名被告,包括詹培忠、詹劍崙及65歲的女子王蓓麗,被廉政公署控告的罪名包括兩項串謀欺詐罪及一項洗黑錢罪。儘管三人否認指控,但法庭卻接受了檢方提出的證據,包括證人供詞及金融記錄,裁定他們有罪。詹培忠在庭上未作求情,導致三名被告即時收監,預定在下月8日進行進一步的求情及判刑流程。
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提到,該案中涉及的各方證據一致,證明詹培忠與馬鐘鴻之間確有針對可換股票據的秘密交易協議,其背後的操控行為明顯意圖隱瞞真相,從而博取財利。值得注意的是,法庭還發現詹培忠與詹劍崙在亞洲資源公司內部的任命及運作中具有不容小覷的影響力,這進一步增強了該家族在詐騙過程中的策劃角色。
在法庭的進一步調查中,檢方將尋求對詹培忠的涉案財產進行充公,並強調他過往的犯罪紀錄——包括在1998年及之前有三項不類似的罪行——這些都將加重該判決的影響。法官認為,這樣的行為不僅是商業不道德的表現,更是對股東及公眾信任的明目張膽侵犯,應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此案的發展無疑將成為討論企業道德與法律責任的重要案例,促使公眾對商業運作及法律監管的關注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