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因十年前涉及的串謀詐騙罪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的背後揭示了他們如何利用上市公司亞洲資源的名義,進行行賄和操控,以達成個人私利。當時,他們涉嫌隱瞞與他人達成的秘密「買殼」協議,企圖通過詐騙手段獲取非法得益,涉及的金額高達逾4,200萬元。
在這起案件中,控方指控詹培忠及詹劍崙於2013年至2015年間,串謀欺騙香港聯合交易所、亞洲資源董事會及其股東,並隱瞞與馬鐘鴻達成的合作協議,以控制亞洲資源大部分股份。該父子二人在法庭上均不認罪,然而經過長達數月的審理及證據交叉檢視,法官練錦鴻最終決定三名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指出,該父子二人利用已上市公司的平台,為了自身經濟利益,無視小股東的權益和公司的正常運作。他們不僅通過他人名義交易股票,以隱藏背後真正的擁有人,更讓其他董事及小股東失去對公司的控制和監督權。法官在判詞中強調,詹培忠的行為顯然是故意不誠實,其與合作方的隱蔽協議,讓亞洲資源及其股東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在多場庭審中,控方提供了大量證據,包括詹培忠的辦公室所搜得的文件和證詞,證明他與馬鐘鴻在進行買殼交易上的密切合作。法官指出,詹培忠及詹劍崙清楚知道女孩未來將會受到這類不誠實行為的長期影響,卻依然選擇作出違法行為。他們不但在交易中隱瞞身份,且在資訊披露上故意不向其他股東交代真相,明顯違反了在董事會及對上市公司負有的信任責任。
此次裁定的另一被告王蓓麗則因涉及洗黑錢罪被宣判罪成。法官表示,她曾受詹培忠指示,操作相關股票交易,利用其代理人身份隱藏其不當得利的來源,同樣使其遭到法律制裁。
詹培忠夫子的罪成,對於香港的金融市場及其監管機構而言,無疑是一個警示。這起案件提醒外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堅守誠信的原則,維護市場的公平與透明。法官已決定將案件的求情及判刑程序推遲至下個月8日,屆時控方將申請充公詹培忠涉案財產,繼續追討該父子利用這一不法行為所獲得的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