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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面對審計報告,積極回應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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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自2006年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推動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的研究與開發。這所研究機構全資由香港科技大學擁有,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推動本地科研和技術創新。然而,最近的一份審計報告引起了公眾及立法機關的廣泛關注,指出該院在一些行政運作上存在的不當之處,特別是在公幹旅行的安排上,顯示出資源運用方面的不當。

根據審計署的報告,研發院在過去五個年度內共進行了20次離港公幹,其中一名員工的九次旅程安排行程甚至進行了更改,延期的理由也涉及個人因素。這一情況引發了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擔憂,對研發院是否能夠有效運用資源、實現運營目標表示質疑。面對這樣的挑戰,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於近日的公開聆訊中,表達了對研發院以往工作的肯定,同時也強調必須重視審計報告中提出的意見與建議,以提升公眾對研發院資源運用情況的信心。

對此,馮振宇,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的行政總裁,迅速做出回應。他表示,院方已積極開始跟進審計報告中提出的40項建議,並計劃在本財政年度內落實餘下的改進措施。他強調,研發院始終專注在技術研發工作上,支持不同產業的升級與轉型,並表示將十分重視來自審計署的建議,以加強內部的管理與監察機制,特別是在涉及風險的項目時,確保能迅速反饋問題並尋求解決方案。

在公開聆訊中,馮振宇詳細闡述了研發院在處理行政開支及公幹安排方面所遵循的企業管治守則,並承認審計報告所指出的不足之處。他表示,相關流程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院方在上個月已經對內部指引進行了修訂,特別是在旅程的修改和開支的審批過程中,強調需經過行政總裁及董事局主席的批准。

此外,馮振宇還進一步指出,這份審計報告不僅表明現有流程的不足,也促使研發院進行深入反思,並主動承擔起改進的責任。他強調,提升員工對企業價值的認知是未來工作的重點。隨著技術的快速發展與市場需求的變化,研發院必須不斷調整與優化其運營模式,以確保能有效推動香港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

在未來,研發院將持續檢討及完善其內部管理制度,強化對資源運用的監察,確保每一分政府資助都能最有效地發揮作用,從而達到其立院之初的使命與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