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以下簡稱研發院)自2006年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推動納米技術及先進材料的研究與創新,由香港科技大學全資擁有。近期,香港審計署發表報告揭示研發院在公務出行方面的管理有待改善,特別是五年期間內進行了20次離港公幹,其中有一名員工的9次行程更改基於個人理由,這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討論。
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公開聆訊中,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對於研發院的過去工作表示肯定,但同時也重視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他認知到公眾對於研發院資源運用效益的關切,希望能夠確實落實其使命以服務社會。根據報告,研發院的公務出行安排雖然遵循了企業管治守則,但仍有不少不足之處需要改善。
孫東強調,研發院日常運作應依循企業管治指引,但也需針對不足之處進行改進。他呼籲研發院加強應用研究與技術轉移的力度,促進科研成果的商品化,並表示政府將積極督促研發院跟進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建議,保障公帑的有效運用。
研發院的行政總裁馮振宇表示,研發院已積極響應審計報告中的建議,目前正逐步落實40項具體措施,餘下建議亦會在本財政年度內完成。他指出,研發院一直側重於技術研發,並透過技術轉移來支持不同行業的升級與轉型。然而,從研發的啟動到完成,往往會受到各種技術及客觀因素的影響。為此,研發院自10月開始根據審計署的建議加強內部監管,對於任何潛在風險的項目,將會直接報告給行政總裁,以便迅速調查及解決問題。
馮振宇還提到,研發院已根據董事局批准的企業管治守則,妥善處理所有行政開支及審批事項,包括公務出行安排。他承認,報告中的公務出行事件曾依照研發院的指引處理,但仍同意該過程中存在不足之處,因此已於上月修訂內部指引,明確要求在涉及行政總裁的事項上,必須事先獲得董事局主席的批准。
最終,馮振宇表示,機構在各管理層面上仍有進步空間,這份審計報告成為研發院深刻反思的契機,他個人承諾將推動改善,以提升員工的價值認知,期盼能在未來實現更高的效率與責任感。透過不斷的改進與反省,相信研發院能夠在科技創新領域繼續發光發熱,為香港的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