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以下簡稱研發院)成立於2006年,隸屬於香港科技大學,旨在推動納米技術及先進材料的研究與應用。然而,最近的審計署報告揭示了該院在公務出行管理上的一系列問題,引發社會對其資源運用及管理效率的廣泛關注。
根據審計署的發現,研發院在過去五個年度內進行了20次離港公幹旅程,其中有一名員工的旅行安排經歷了多達9次修改,且多次因個人理由延長滯留期限。這些情況使得外界對該院在使用公帑上是否遵循合理和必要的原則產生了懷疑。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於最近召開的公開聆訊上,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對研發院過去的工作表達了肯定,但同時他也重申了對審計報告的重視。他指出,公眾對研發院是否有效運用資源以實現其使命的關注是有其必要性的。研發院方面則承認,過去的公幹安排雖然是依據企業管治守則進行的,然而也表明在某些方面確實存在不足之處,並同意根據審計署的建議進行改善。
孫東強調,研發院在日常運作和治理上應遵循企業管治指引,但他也承認這些指引本身的不足必須進行檢討和改善。他期望研發院能夠加強應用研究,加速技術轉移,以促進科研成果的商業化。此外,他明言政府會加強對研發院的監察,同時敦促研發院落實報告中的建議,確保公款的合理使用。
研發院的行政總裁馮振宇在聆訊中透露,該院已有所行動,積極跟進審計報告中提出的40項建議,並承諾在本財政年度內完成剩餘建議的實施。他指出,研發院的主要目標一直是進行技術研究,通過技術轉移助力各行各業的升級與轉型,但在做任何項目時,常常會受到多種技術及客觀因素的影響。他表示,該院自10月以來已加強內部監管,專門要求對任何風險項目進行報告,力求能夠及時解決問題。
但馮振宇同時也承認,對於行政開支的安排及審批過程,研發院在過去的管理中仍存在需要改進的地方。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員工公幹事件,他表示當時的確是按照既定指引處理,但也認識到相關程序及安排可進一步優化。為了提高透明度,該院上個月已經對內部指引進行了修訂,明確要求在涉及行政總裁的開支和旅行變更時,須事前獲得董事局主席的批准。
最終,馮振宇在聆訊中表達了對改進的負責態度,並強調將會引導員工提升對於資源運用及公帑管理的認知,確保每一筆開支都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益。這一系列的反思與承諾,是研發院未來發展與提升的重要一步,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該院能夠在透明度及公信力上得到進一步的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