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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新規管制度:政府擬定最低樓面面積以改善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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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在上月底正式提出針對「簡樸房」的規管制度諮詢文件,這一重要舉措的核心在於希望改善當前劏房的居住環境。根據文件,政府建議「簡樸房」的樓面面積至少需為8平方米,樓底淨高度必須達到2.3米,且至少必須有一扇窗戶不面向圍封天井。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居住空間的基本生活質素,對於不符合標準的單位,業主則需進行必要的改建,而相關的諮詢工作將於12月2日開始,預計持續約兩個月。

根據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說法,目前香港約有四分之一的劏房,即約3萬多間單位不符合這些新標準。若未來將「簡樸房」的面積標準訂為10平方米,則多達一半的劏房將無法達標。而若只設定7平方米的標準,仍有約16%的劏房不合規定。政府在制訂這些標準的過程中,還曾與多個政黨及專業團體進行溝通,大部分意見認為應該設在7至10平方米之間,最終以8平方米作為最低標準。此外,何永賢提到,這一過程如同進行社會壓力測試,需要考慮實施後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及居民的適應能力。

目前,「簡樸房」的規管制度仍在諮詢階段,政府強調可能會在此階段進一步調整規範。何永賢在電台節目中指出,規管措施不應急於求成,應給予業主足夠的寬限期和登記時間,以便讓各方逐步適應新的制度。

針對近日有居民投訴被迫遷移的情況,何永賢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近期接獲兩宗此類投訴,指業主以改裝為「簡樸房」為由要求租戶搬遷。她提醒業主在規管尚在諮詢階段的情況下,謹慎處理與租戶的關係,並呼籲有需要搬遷的租戶主動尋求社工的協助,目前有六支社工隊伍正主動聯系並提供支持。此外,政府也計劃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以確保居民在搬遷過程中不會失去安置的選擇。

總體而言,香港政府對於劏房管理的規劃表現出堅定的意圖,期待在明年內完成相應的立法,並針對出租未登記或不合規的「簡樸房」提出高達30萬元的罰款以及長達三年的監禁措施。政府的繼續努力,以及對未來住房供應的規劃,顯示出其追求改善居住環境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