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觸目驚心的交通意外中,一名63歲的退休男子王本方因為在駕駛期間嚴重不專注,於2023年5月6日撞倒正在推著單車過馬路的13歲男童麥某,最終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入獄13個月,並禁駕2年。此事件不僅揭示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讓人感受到事故對家庭及受害者所帶來的深遠影響。
事故發生在香港新界大埔公路的元洲仔段,當天晚上約10時4至5分,麥童正在過馬路時遭到王本方駕駛的私家車撞上。根據行車記錄儀的資料顯示,當時行人交通燈呈綠色,而車輛交通燈卻是紅色,這表明王本方應該停止駛入。此外,法庭也指出王本方在撞到麥童之前至少有六秒鐘的時間沒有專注於前方的路面情況,這無疑是本次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法院的調查中發現,王本方對事故的發生有些茫然,他在撞到麥童後還驚訝地發出「唉啊」的聲音,顯示他似乎並未意識到已經發生了碰撞。王本方在庭上也表達了他的懊悔,他表示自己對事件感到非常自責,並希望麥童能早日康復。法官在考量這一點後,認為他的罪責屬中等程度偏低,因此監禁是合適的懲罰。
根據法庭提交的醫療報告,麥童在事故中遭受了重大的身體傷害,包括腦部損傷和視力問題。雖然他在醫療團隊的全力救治下於2023年8月14日出院,但仍需定期接受各種專科治療,包括兒童心理醫學、神經外科和物理治療等,並且在情緒控制和視力問題上仍面臨挑戰。
此外,王本方的辯方律師指出他的年紀和健康狀況,例如他患有糖尿病及眼疾,且需照顧年邁的母親,因此希望法庭能給予相對輕的刑罰。然而,法院依然重申,因其嚴重的駕駛不當行為,最終判處他13個月的監禁。
這起事件不只是一個法律案例,更是對公眾交通安全教育的警惕。每一位駕駛者都應以此為鑑,提升對道路安全的重視,以防止類似悲劇的再次發生。這不僅關乎法律責任,更關乎每一位參與者的生命與未來。我們期待未來的交通環境能更加安全,減少意外發生,保護每一位道路使用者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