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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揭示電動輪椅租借市場的月租價格差異及安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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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於今日(15日)發布了一份有關電動輪椅租用服務的詳細調查報告,顯示市場上電動輪椅的月租價格差異之大,最高可達五倍,從每月400元至2,500元不等,按金方面則最高可達1.2萬元。這項調查涉及10家提供電動輪椅租賃服務的機構,涵蓋了6家非牟利機構及4家商業機構,並深入探討了租用過程中的各種要求及隱含條件。

調查發現,不同機構間的租金差異源自多種因素,包括所提供的服務和租後支援。大部分非牟利機構要求使用者提供專業醫療人員的轉介信,或經職業治療師評估,才能申請租用電動輪椅,這樣的規定通常是為了確保使用者的安全與適用性。相對而言,部分商業機構則較少要求,讓借用程序變得簡單一些。

消委會呼籲,消費者在租用電動輪椅之前,應根據自身需求仔細比較不同機型的功能、輕便程度、以及使用時的易捷性,以便挑選最符合自己情況及財力的產品,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此外,鑑於當前法律對電動輪椅的規範存在灰色地帶,消委會建議政府在這方面推行限速措施,以保障使用者及公眾的安全。

目前的調查更顯示,電動輪椅的租期及使用條件各不相同,從每周200元至800元的租金,及最少一周的租用期開始,直至無上限的長期租用都有。因此,在租用過程中,消費者應留意相關的運輸安排與維修服務,因為部分機構不提供送輪椅服務,而若需後期維修時,則可能需要自費運送。此外,如因尺寸不合適需要更換,然而,運輸費用也需自負其責。

對於未曾使用電動輪椅的個案,消委會特別提醒應進行專業的醫療評估及訓練,畢竟電動輪椅的操作相較於傳統手動輪椅來得更為複雜,包括安全駕駛、進出公共場所、以及過馬路等情況的掌控能力都需受到重視。

由於許多電動輪椅的行駛速度快於行人步伐,因此其操作的疏忽可能導致的嚴重意外經常出現。報告中提到,電動輪椅在行駛上的靈活性與便利性雖然提升了行動不便者的生活質素,但在公眾場所卻也增加了交通安全的隱患,例如近期網絡上流傳的影片中,有人駕駛雙人電動輪椅在行人道上疾駛的情形,實在令人堪憂。

隨著社會上對電動輪椅的需求增加,消委會也呼籲政府應加強相關的法律規範,以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在國際上,例如英國與新加坡早已實施若干限速措施,建議香港可作為參考,考慮限制電動輪椅在行人道上的最高速度至每小時6公里,保障行人及使用者的安全同時,也能提升社會的整體安全意識。透過這樣的措施,能有效避免電動輪椅使用者因速度過快而導致的事故發生,從而促進社會和諧與安全。

消費者在面對電動輪椅租用服務時,應當保持警覺並加以謹慎,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案,並確保周遭環境對其使用的友善,盡可能防範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