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海關在加強對出境旅客的檢查工作中,成功偵破三宗涉及管有及販運懷疑「太空油」等毒品的案件,並拘捕三名涉案人士,包括一名男子及兩名女子。海關表示,這些毒品屬於《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部毒藥中的依托咪酯,該物質被廣泛認為是「太空油」的主要成分。
這三宗案件的發生地點分別是在羅湖管制站、高鐵西九龍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均發生在昨日(21日),顯示出海關對于新型毒品走私活動的持續高壓壓制。
在第一宗案件中,40歲的本地男子在經過羅湖管制站時,被海關人員發現其公事包內藏有兩粒懷疑為「太空油毒品」的煙彈,以及在其內褲內藏有1.4克懷疑氯胺酮。該男子隨即被拘捕,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目前他暫獲保釋待查。
第二宗案件涉及一名23歲的內地女子。該名女子於高鐵西九龍站出境時,海關檢查發現她攜帶的一支電子煙內懷疑含有「太空油毒品」,她也隨即被拘捕,並被控以管有第1部毒藥。這宗案件將於明日(1月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而在第三宗案件中,一名31歲的本地女子在落馬洲管制站出境時,海關人員檢查其手袋和內衣,發現有兩粒懷疑的「太空油毒品」煙彈及12.63克的懷疑可卡因。她也被拘捕,面臨管有第1部毒藥及販運危險藥物的控罪,案件將於明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若未經合法許可而持有該條例第1部中列舉的毒藥,立即屬於違法行為,一旦定罪,最高可處以十萬元的罰款及兩年的監禁。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無論是管有還是販運危險藥物,同樣屬違法,或面臨高達五百萬元罰款及終身監禁的重罪。
這次的查緝行動,充分顯示了香港海關在打擊毒品走私方面的堅定立場和不懈努力,也是對社會安全的一種有力保障。海關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務必遵守法律規定,遠離毒品,以維護自己及社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