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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傑被控明知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押後至3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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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的李俊傑,據報是巴士電器技工,近日因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而出庭受審。他被控在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1月21期間,透過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發布一系列具煽動意圖的內容,導致他面臨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的控訴。

這宗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訊,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依控方的申請,案件將被押後至2025年3月3日,屆時法庭將再次進行聆訊。李俊傑在法庭上沒有提出保釋申請,並將繼續被拘押,以便警方能深入調查。控方指出,警方在其住處找到一部電腦,並將檢查該設備內是否存有涉及案件的相關資料。

在出庭時,李俊傑留著一頭長髮,身穿黑色羽絨外套,面對控罪時表示明白案件的指控。控方在庭上陳述,李俊傑所發布的內容被認為具有煽動性,目的是引發香港居民及中國公民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及法律機關的憎恨或蔑視,甚至煽惑他人在特區內進行暴力行動或不遵守相關法律與命令。

儘管案件仍在審理中,李俊傑已經成為當前法律與社會討論的重要人物。社交平台的言論自由與安全法規之間的界線再次引發了公眾的關注與討論。根據法庭的安排,控辯雙方需在2025年2月26日前提交對於下次聆訊的立場報告,進一步為案件的發展鋪路。

案件編號為WKCC348/2025,涉及的社會議題可能會在未來幾個月引發更廣泛的討論和關注。法庭的後續動向,將影響李俊傑的命運,亦反映出當前社會面對的法律挑戰與公眾意見的緊張關係。法庭記者房伊媚將持續關注此案的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