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的建築工地上,安全事故層出不窮,而昨日(22日)卻發生了兩宗致命工業意外,震驚了整個社會。勞工處在深夜發佈聲明,對於接連發生的意外表達高度關注,並表示將全速展開調查,以確定事故的成因,追查相關負責者的法律責任,同時會提出改進措施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首宗事故發生於東涌一個公屋的建設工地,一名57歲的男工人在操作動力升降工作台進行天花油漆作業時,除了不幸地被夾在工作台和橫樑之間,重傷後送院卻無法挽回性命。勞工處的發言人強調:“我們在得知事故後,迅速派遣專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調查,並已對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禁止其繼續使用該工作台,直到我們確信所有危害已經被消除才能恢復工地的運作。”
為了加強安全防範,勞工處提醒所有僱主必須進行針對性及全面的風險評估,從而制定出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其中包括選擇合適的工作台,以及使用動力升降工作台前必須由合資格的操作員進行仔細的操作前檢查,確認操作狀態安全。
而第二宗致命意外則發生在中環的歐陸貿易中心,一名年僅18歲的男學徒在維修扶手電梯時,不幸遭到突然啟動的機件夾住,重傷送院,最後確認不治。勞工處再次向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以停止該扶手電梯的維修工作。
為了有效防止此類悲劇再度發生,勞工處強調,承建商在進行扶手電梯維修期間必須確保切斷電源,並實施「工作許可證制度」,以防止機件意外啟動。如切斷電源的措施不切實可行,其他工人也必須保持與任何正在運轉的機件之間的安全距離,並在合資格專業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有維修工作。
勞工處對於這兩宗致命工業意外表達了深切的關注,並已全速展開調查,力求確定意外發生的根本原因,同時查找相關負責者的法律責任。若調查結果顯示存在違規行為,勞工處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雇主有責任為其僱員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並能正常運作的工作裝置及作業系統。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在法律上負有相應的責任,最高可面臨一千萬港元的罰款及兩年的監禁,或在簡易程序下最高罰款三百萬港元及六個月的監禁。
此外,勞工處將會通過其「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網站及電子郵件,發放「職安警示」,以通知相關負責人、工會及安全專業組織,簡介這些意外事件並提醒業界採取必要的安全預防措施,務求避免再有類似不幸的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