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將軍澳地區再傳毒品案件,警方於昨晚進行一項針對毒品的突襲行動,拘捕了一名29歲的本地男子。根據警方的消息,這名男子涉嫌「藏毒」、「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及「管有第一部毒藥」,案件涉及的毒品總值約達一萬元港元。
據報導,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接獲線報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深入調查,決定於18日傍晚展開專門行動。在突破性行動期間,警方在孟公屋路坑尾頂村對一名可疑男子進行截查,最終在他的身上發現了約6克的懷疑可卡因,顯示出他持有毒品的嫌疑。
隨後,警方根據掌握的進一步情報,對該男子的住所進行搜索,並獲得了更為關鍵的證據。在他的住處中,警方檢獲到少量懷疑可卡因,以及兩個懷疑用於吸食的「冰」壺,另外還發現了60粒疑似含有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這些物品的檢獲,更加證實了他的涉及情況,使警方對他的拘捕決定更加有據可依。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被發現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能面臨高達一百萬港元的罰款及長達七年的監禁。而如果涉及的物品為吸食或注射的器具,同樣會遭到嚴厲的處罰。此外,依托咪酯屬於受到嚴格管制的物質,僅能透過醫生的處方購買,任何非法的持有或交易行為均為刑事罪行,罪犯最高可面臨十萬港元的罰款及兩年的監禁。
警方呼籲市民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避免以身試法,保持警覺,如有相關線索或懷疑可及時向警方舉報,以共同打擊毒品犯罪,保障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