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引發廣泛關注的「起底」案件中,42歲的女被告黃秋燕經過審訊後,被法庭裁定涉及五項教唆起底罪成。今日,在東區法院,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對她判處12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此案的背景與經過引人關注,反映出社會對個人隱私和網絡行為的重視。
事件起因於去年,租客因為欠租的問題而遭到男業主蔡濟明的報復行為。蔡某在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上,未經租客同意,公開了其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造成了該租客的隱私受到嚴重侵犯。而該男業主在早前已經認罪,並因此被判處1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與此案件相關的黃秋燕則被控協助和教唆蔡濟明以及另一名男子,發布「起底」訊息。經過審訊,法院認定她在此次案件中的角色相對較輕,儘管她涉及多項控罪,法官在查看了她的個人報告後,認為報告的內容正面,考慮到她並未直接發布相關的帖文,因此最終對她判處的懲罰較為輕微。
法官鍾穎詩在判刑時表示,儘管被告的行為不當,但在量刑時需考量到她在整個事件中的參與程度及其背景,並非是直接發布涉及個人隱私的內容,因此給予了社會服務令這一較為寬容的處罰。社會服務令的判決意在讓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同時也為她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
本案的編號為ESCC603/2024,由法庭記者黃巧兒報導。事件不僅揭示了社會媒體對個人隱私的影響,也引發了人們對於網絡行為法律邊界的深思。隨著科技的發展,如何保護個人資料不受侵害將是未來社會亟需解決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