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法院的審訊中,口岸爆炸案的進展進入第26天,庭上事態持續緊張。該案件涉及8名男女,與2020年初的口岸爆炸事件有關。今日(31日)審訊焦點集中於證人江澤祥的供詞,他是案發時的旺角警署值日官。江澤祥供述,當被告李嘉濱被捕後,他在警署內進行檢查,發現李嘉濱左頸上有一處約3厘米長的紅痕,沒有表皮破損,也不需要即時治療。李嘉濱在詢問下表示不需要求診,更沒有對警方提出任何投訴。
江澤祥指出,他通常會主動詢問被捕人士的傷害情況,但對於李嘉濱具體的回答卻無法回想。如果李嘉濱曾表示受到了警方的侵犯,江澤祥強調他一定會將這一情報詳細記錄下來。他同時提到,根據警署的記錄,李嘉濱的律師在2020年3月9日曾經到訪旺角警署,但因李嘉濱當時被調查警員帶離而未能與李會面。
案件的另一名證人劉劍活是偵緝警員,他在2020年3月8日的行動中,拍攝了從被告張家俊住所檢取的手機,並在庭上展示了其Telegram帳戶中的通訊記錄。記錄顯示,被告在與用戶「Mike Chen」的對話中曾提到自己受到四輛懷疑是香港警察註冊的車輛跟蹤,且雙方曾經詳談炸藥的配方。記錄中包含了詳細的製作資訊,讓人不禁聯想這些通訊可能涉及更為嚴重的燒炸計劃。
調查還揭示了另一則重要訊息:被告「五飛」與李嘉濱之間的對話,確認了李曾與此用戶聯絡。此外,Telegram聊天記錄中的一個機器人「BotFather」也表明了與炸彈引爆有關的操作方式,這為整個案件的嚴重性增添了許多層面。
在庭審過程中,辯方律師也針對警方的行動展開質詢。警方劉劍活在拘捕張家俊時表示,他進入張的家中時已見張躺在地上,且沒有目睹其受到襲擊的過程。辯方則針對警方的行動是否合規性提出質疑,並指控未經警告就查詢張家俊的電話。
整起案件中,各被告所面臨的罪名相當嚴重,包括「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以及「企圖製造炸藥」等。此案再次引發社會對於安全以及法律程序公正性的廣泛關注。此案件的審理仍在進行中,隨著更多證據和證詞的曝光,未來可能出現的進展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