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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疆黨委副書記李鵬新因新型腐敗被逮捕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新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前副書記李鵬新因涉嫌受賄罪,已經被正式逮捕。此前,國家監察委員會已經完成了對他的調查,並將案件移交至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

李鵬新,出生於1960年,山西神池人,其職業生涯跨越青海、內蒙古及新疆等地。他曾於2016年至2021年間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其間亦曾負責自治區教育工作及黨委秘書長等職。

2023年12月,李鵬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透露,他被指控培植個人勢力,大搞新型腐敗,涉及政商勾結、非法獲利以及嚴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態等多項違紀違法行為。

李鵬新被控喪失理想信念,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因其行為性質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最終被開除黨籍及公職,並將其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此案不僅凸顯了持續的反腐敗努力,也提醒了公眾新型腐敗的隱蔽性和複雜性,呼籲更高的警覺和法制進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