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建築工地上,事故風險無時無刻不在,尤其是對於工人的生命安全來說。昨日(22日),在一日之內發生了兩宗致命工業意外,令社會各界感到震驚與憂慮。勞工處隨後表示對事件高度關注,並將全力展開調查,以確定事故的具體原因以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並會提出改善措施,防止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
首宗意外發生在東涌的一個公屋工地上。當時,一名57歲的男性工人正在操作動力升降工作台進行天花板的油漆工作。不幸的是,他在操作過程中不慎被夾於工作台與橫樑之間,送院後經診斷證實不治。勞工處的發言人表示,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立即派出人員赴現場展開調查,並對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根據調查結果,該工作台要停用,直至承建商採取充分措施消除隱患,才可恢復施工。
針對這起事故,勞工處向各僱主發出警示,強調必須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並制定針對性、安全的施工方案。特別是在使用動力升降工作台時,操作員須在每次使用前進行詳細的檢查,以確保設備處於安全操作的狀態。而操作這些設備的工人也必須接受充分的專業訓練,取得合資格的認證,確保他們能在危險情況下有效地保護自己與同事的安全。
第二宗意外發生在中環的歐陸貿易中心,此次事故涉及一名僅18歲的男學徒。在進行扶手電梯維修時,他不幸被突然啟動的機件夾住,最終亦送院不治。勞工處隨之對該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所有該扶手電梯的維修工作。
為了預防類似的不幸事件發生,勞工處提醒所有承建商在扶手電梯維修期間必須嚴格遵循操作規範,必須切斷電源並實施相應的「工作許可證制度」,防止機械設備在維修過程中意外啟動。如果因某種原因無法切斷電源,工人則必須與所有運行中的機械保持安全距離。同時,維修工作必須在經驗豐富的合資格人士的監管下進行,以確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勞工處強調,這兩起事故所引發的問題不容忽視,並會徹底調查以確定責任。如果檢察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此外,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若違規,面對的可能是高達一千萬元的罰款及兩年的監禁,或簡易程序下最高三百萬元的罰款及六個月的監禁。
為了進一步提升工地安全,勞工處計劃通過其「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網頁及電子郵件發放「職安警示」,提醒負責人、工會及安全專業人士,詳細介紹事故經過並強調安全預防措施。社會各界都應當引以為戒,珍視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並積極落實更為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