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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嘉洋承認欺詐學生家長6000元,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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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引起廣泛關注的案件中,30歲的大提琴私人導師何嘉洋因欺詐學生家長6300元而受到法律制裁。近日,該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裁決,最終法院決定對何嘉洋判處12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案件暴露了在教育與音樂領域中,信任和誠信的重要性。

根據法庭提供的詳情,這起欺詐行為發生在2023年7月至8月。何嘉洋建議一名學生的家長為其兒子購買一把新大提琴,以便在即將到來的音樂考試中使用。他聲稱能夠通過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獲得折扣,從而使該名學生的家長相信這是一個有利的交易。該大提琴市場原價為39,000元,而俊文樂器以18,000元的價格出售給了何嘉洋。然而,他並未向該家長透露實際的購買價格,最終以24,300元的價格將該樂器出售,使他獲得了6300元的非法利潤。

在法庭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表示,何嘉洋因貪念而作出欺詐行為,但他背景良好、沒有犯罪紀錄,並且在案件發生後立即認罪。根據感化官的建議,最初提出了8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但鄭官認為這一判罰過低,最終裁定將社會服務令提高至120小時。

這一案件不僅揭示了個別教育工作者在面對金錢時的誠信缺失,也提醒了我們,在與學校和導師的關係中,家長們更需保持警惕和理性。如何在提供適合孩子的學習資源的同時,又能確保交易的透明,將是未來教育市場中需要注意的重要課題。

本案的消息引發了社會的熱烈討論,許多人紛紛表達對教育者誠信的期待,並呼籲加強對教育行業的監管,保障學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權益。這一事件再一次提醒我們,追求利潤的同時,誠信永遠是最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