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名僅4歲的女童在黃大仙區的豪宅單位內被發現昏迷,隨後其38歲母親被控以兩項虐待兒童罪。此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理。昨日,控辯雙方進行了結案陳詞,辯方強調控方未能確定女童的傷勢是由被告所造成,因此請求法庭對被告做出無罪裁決。
辯方律師表示,儘管女童的傷勢情況令人感到不安,但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的基礎上證明被告的責任。他強調,女童的傷勢可能是因為與兄長玩耍時意外造成,而不是來自被告的虐待行為。律師指出,有關女童身傷的證據需要理性分析,法庭必須考慮到傷勢出現的多種可能性。
在庭審中,辯方進一步質疑控方證據的可靠性,尤其是作為控方證人的女童家中印傭的證供,輕率地提出了顯著的不一致性。辯方指出,該印傭曾表示,女童在發現時是沒有穿衣服,但當救護員趕到時卻證實女童身上有穿衣物,這顯示出印傭的證言存在混亂,無法作為信服的證據。此外,印傭對於案發的詳情似乎有著不同的說法,指出她不記得被告是如何對待女童的,證明印傭的證供並不穩固。
針對女童受傷的情形,辯方表示,女童的身體在被發現時是潮濕的,這引發了關於她是否可能在浴缸內遇險的推測。此外,辯方提及,即使醫生也無法確定女童口部流血及抽搐的原因,這意味著控方在證明被告具體的虐待行為時面臨困難。
目前,被告Z.A.L.已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並期待在2月4日聽取法庭的裁決。作為一名家庭主婦,被告面對的兩項控罪指控她在特定時間內,對負有監護責任的女童X故意虐待或忽略,這一行為可能導致該女童的健康受到不必要的損害。
案件編號:KCCC787/2024,案件的進展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期待正義能夠得到彰顯,並希望所有孩子都能夠在安全及關愛的環境中成長。法庭的決定將是關鍵的一步,將直接影響這名女童的未來及家庭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