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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輔明勳爵續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三年,彰顯司法獨立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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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近日宣布,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已正式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的建議,續任賀輔明勳爵(Sir Anthony Ho)作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新的任期將從2025年1月12日開始,為期三年,顯示出賀勳爵在法治和司法獨立方面的重要角色。

賀輔明勳爵自1998年開始擔任此職位,至今已累積超過二十五年的服務年限,成為香港終審法院歷史上任職時間最長的非常任法官。他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對終審法院的運作和香港法治的發展貢獻良多。張舉能在今天(10日)對賀勳爵的續任表示歡迎,並感謝他願意繼續參與這一重要的司法職位。

張首席法官指出,賀勳爵的續任不僅是對他個人能力的肯定,也明示了他對香港法治的堅定支持。這進一步強化了香港在法治和司法獨立方面的承諾,體現了法律所承載的公正和公平價值觀。

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終審法院作為香港特區的最高法院,在保障市民權益和維護法治方面發揮著核心作用。張舉能強調,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加盟為法庭帶來了不同的視角和專業經驗,進一步增強了香港司法體系的多樣性和國際化程度,為法律服務提供了寶貴的支援。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香港的非常任法官分為兩類,包括非常任香港法官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但行政長官可以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延長他們的任期,每次續期同樣為三年。賀勳爵的續任不僅是對他的能力的認可,更是對法治的恪守,讓香港的司法體系在面對日益複雜的法治挑戰時,能夠更加穩健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