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詐騙案近日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涉及一名32歲的女子潘心怡。據悉,她在去年12月期間為了誘騙兩名女子前往泰國,虛構了該地區存在高薪就業機會的情況,最終蒙蔽了彭辛莹和廖冰冰,讓這兩位年輕女性懷著美好憧憬前往異國工作,但實際上卻成為了詐騙計劃的一部分。
根據控方的指控,潘心怡和一些不明身份的夥伴於去年12月27日在香港串謀,企圖通過不誠實的方式向彭辛莹和廖冰冰宣稱,泰國有真實且 lucrative的工作機會,並承諾她們將能夠獲得豐厚的報酬。這種虛假的陳述不僅誤導了受害者的信任,也最終使她們踏上了前往泰國的旅程,面對這一詐騙程序背後隱藏的黑暗。
案件於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潘心怡面臨兩項串謀詐騙罪的控告。由於事證尚待進一步調查,控方決定將案件押後至3月13日,進一步取證及審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聽取控方的申請後,拒絕了女被告的保釋要求,確定她需還押候訊,這也向社會傳遞了法律對於詐騙行為的零容忍政策。
此案不僅揭示了詐騙犯利用人們對外地就業機會的渴望進行不法活動的現實,也呼籲社會對類似情況提高警惕。隨著信息在網路上流通,人們在尋求就業機會時應更加謹慎,避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法律的進一步審理將有助於揭示事件的真相,也為受害者帶來了一絲希望,希望她們能夠早日再度踏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