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樁令人震驚的盜竊案中,一名34歲的男性教學助理黃景誠被控於短短四個月內,在順德聯誼總會李兆基中學內反覆偷取電子器材,最終造成學校及當舖合共近20萬元的損失。該案日前於區域法院開庭,法官郭偉健最終判決黃景誠入獄19個月,並且對其病態賭徒的行為表示無奈和失望。
案件回顧顯示,被告黃景誠自2021年11月起於該校擔任STEM教學助理,負責提供電腦技術支援,卻利用職務之便多次行竊,最終盜取77部學校器材,包括相機、手提電腦、桌上電腦及虛擬實境裝置等。從2022年1月31日至5月3日,他至少19次將物品帶出校門,在三家當舖進行典當,以籌集現金去償還自己的賭博債務。
當學校助理校長於5月5日進行器材點算時,發現了大規模的器材失竊,遂即聯絡了被告,但黃景誠卻失聯。最終,他在同一天自首,警方隨後在其黑色背包內發現了六張來源於三家當舖的當票,證實他所典當的77部電子器材中,有九部曾被使用,餘下的68部則為全新。
在法庭上,法官郭偉健指出,黃景誠的行為明顯違反了對學校的信任,深入探討了其背後的心理因素。他判定被告為病態賭徒,並質疑其以「為父還債」的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表示該理由過於薄弱,因為其父親的債務已經是20年前的舊事。法官強調,作為教學助理,黃景誠原本應該是學校的重要資產,卻因為個人的賭博癖好淪為監守自盜,這樣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學校的財物,更對學生造成了深遠的影響。
在求情環節中,黃景誠提到因為家庭環境及母親的癌症復發,生活變得十分艱難。他表示在此次事件之後,因名聲受損,難以重新找到合適的工作,並依賴社會援助度日。法官認為,儘管被告具有悔意,但其行為仍然需要受到懲罰,以彰顯社會對誠信的重視。
最終,黃景誠因其贓物及違背信任的行為,被判入獄19個月,有效懲戒其未來可能的犯罪行為。此案不僅是對一名教學助理的不當行為的懲罰,也再次提醒了社會對信任與職業道德的重視。